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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旅游局公告 2009年第2号 (一)昆明风情国际旅游(集团)有限公司好心情假期部门经理徐琨,在接待旅游团队过程中未安排导游服务,未按照合同或者服务质量标准向旅游者提供服务,违反了《云南省旅游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。依据《云南省旅游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第(三)项的规定,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。 (二)王娅娟,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,违反了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四条的规定。依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的规定,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。 二〇〇九年九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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